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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落户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3125次

  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Z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职称申请落户需提供有已缴状态的参保证明;

  6.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 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进杭落户审批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同协金座18栋901室

E-mail:3301658@88.com

服务热线:186-5882-21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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