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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落户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5027次

  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杭落户审批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同协金座18栋901室

E-mail:3301658@88.com

服务热线:186-5882-21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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