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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5020次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3.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同协金座18栋901室

E-mail:3301658@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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